箱包產(chǎn)品基本安全性能及測試方法
箱包產(chǎn)品測試方法
在QB/T 2155- 2004中,拉桿與箱體和袋體連接的伸縮縫處施加了8公斤的附加載荷。測試操作,行走面,行走速度基本相同。但新標準中采用了輸送帶測試方法,原理基本相同。
QB/T 2917- 2007《箱包五金配件行走輪磨損試驗》是利用行走輪磨損試驗機測試水泥滾筒與負載行走輪之間的摩擦力,測量行走輪連續(xù)行走指定距離所產(chǎn)生的磨損。行走輪的載荷是根據(jù)行走輪的外徑來確定的,要求水泥土試驗輥的直徑為196 mm,厚度為120 mm。
QB/T 2919- 2007《行李箱拉桿疲勞試驗方法》是在一定的拉壓頻率下,通過連續(xù)鎖緊、反復拉壓行李箱拉桿鎖和拉桿,來檢查拉桿的恢復疲勞性能、拉桿的結構牢度和開關的耐久性。拉桿的拉入速度根據(jù)拉桿的長度確定,拉入次數(shù)為1000次、1500次、2000次、2500次、3000次,或按規(guī)定次數(shù),每1000次需要間隔5分鐘。
QB/T 2922- 2007《箱包振動沖擊試驗方法》是在加載規(guī)定的載荷后,用提手或全開拉桿提起箱包,以20次/分鐘的速度下潛,試驗行程為150 mm,然后通過彈簧吸收和釋放力來沖擊和振動箱包。對拉桿、軟手柄和硬手柄進行規(guī)定次數(shù)的振動沖擊后,檢查手柄。觀察提手和拉桿是否脫落或損壞,金屬配件是否損壞,縫合線是否脫落,箱體是否變形或損壞。在QB/T 2156- 2004旅行包中,對拉桿的疲勞試驗和提把、拉桿的擺動沖擊試驗沒有要求。
QB/ T 1333- 2004《背包》對手柄也沒有振動沖擊試驗的要求。根據(jù)這些包的使用過程,檢測拉桿和手柄的質量是很必要的。建議在行李檢驗標準中設置此項的檢驗。
廣東艾斯瑞儀器科技有限公司專業(yè)從事行李箱包測試設備的設計、研發(fā)和生產(chǎn),箱包測試儀器包括但不限于拉鏈往復試驗機、往復拉桿測試、震蕩沖擊試驗、提放試驗、滾筒試驗、行走顛簸試驗、輪子耐磨測試、剎車性能測試、動態(tài)耐用性測試、舉起下壓測試等。